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50號令)及《齊齊哈爾市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辦法》(齊管規〔2018〕2號)規定,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是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繳存基數最低不得低于當地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
5月20日,齊齊哈爾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最新通知,依據《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黑政規〔2024〕1號)相關規定,對齊齊哈爾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進行調整,調整情況如下:
一、繳存基數下限及月繳存額下限
繳存基數下限分為兩檔:第一檔齊齊哈爾市各區(龍沙區、鐵鋒區、建華區、昂昂溪區、富拉爾基區、梅里斯區、碾子山區)為1850元,月繳存下限為186元;
第二檔齊齊哈爾市各縣市(訥河市、富裕縣、依安縣、甘南縣、龍江縣、克山縣、克東縣、拜泉縣、依安縣)為1750元,月繳存額下限為176元。
二、執行時間及差額補繳
調整后的繳存基數下限自2024年5月1日開始執行。
繳存單位應及時辦理相關職工基數調整業務,并于2024年6月30日前調整完畢。自2024年7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系統將自動限制繳存基數未在標準范圍內的繳存單位辦理公積金繳存業務。
繳存單位應為本單位低于繳存基數標準的職工補繳2024年5月至基數調整月度間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差額,需在本年度內完成補繳。
齊齊哈爾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4年5月20日
責任編輯:張佳麗
審核: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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